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范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的建设,防治工业有机废气的污染,改善环境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吸附法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为指导性文件。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防化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节能天辰(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绿创环保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通碳纤维有限公司、嘉园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天龙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3 年 3 月 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3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