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8.14

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二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第二阶段

建设单位: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余姚市城东路158

建设内容:喷烤漆车辆750/年(仅二阶段)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喷烤漆房底部铺设玻璃纤维过滤棉,喷烤漆废气经底部吸风收集、过滤棉除漆雾后,再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其排放浓度可以达到《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 2146-2018)中的表1 排放限值。

2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洗车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隔油、沉淀预处理达到《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中的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后一并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余姚市小曹娥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总氮、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噪声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0~90dBA)。为确保厂界噪声稳定达标排放,企业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①合理布置声源,并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②选购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管理,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避免因不正常运行而产生较大噪声;③夜间不生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本次二阶段验收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漆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经收集后委托宁波驰通油脂有限公司收运后再由下级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公示期限:2025814~2025910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沈萍

电话:13429269555

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025813


附件
  • (公示)余姚大昌行慈吉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梅赛德斯-奔驰4S店建设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