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9.04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

建设单位: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波大榭开发区威尔路万华宁波新材料园区

建设内容:企业在宁波市宁波大榭开发区威尔路万华宁波新材料园区现有空地内实施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项目占地面积73.64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甲类生产车间生产8万吨/年含发泡剂体系聚醚组合料,4万吨/年聚酯体系组合料,3万吨/年软泡聚醚体系组合料,配套新建甲类罐区、丙类罐区及附属装卸车站,新建甲类仓库、丙类仓库及其他配套设施。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产品装车、灌装废气、固废仓库废气。

投料废气、产品装车、灌装废气收集后经1套“催化燃烧(CO)”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131m排气筒排放。

固废仓库废气收集后经1套“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通过1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

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与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厂区污水站462系统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厂区污水站462废水处理装置采用反硝化生物脱氮工艺(A/O工艺)加膜生物反应器(MBR)工艺,主要处理高氨氮和难降解有机物废水,接纳废水主要为气化废水和苯胺废水,处理能力为500m3/h

3、噪声防治措施:

本工程的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引风机、大功率机泵等设备。企业已采取的隔声降噪措施如下:①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风机等设备进行减振处理;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中部;③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避免因不正常运行所导致的噪声增大。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有产品检验废物、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生活垃圾。检验废物委托处置;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固废分类收集规范暂存,定期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危废仓库已按要求基本做好了防腐、防渗、防雨等措施,设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公示期限:202594~2024930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梅青阳   电话:13858281775


附件
  • (盖章版)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 公示稿-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15万吨年高性能聚氨酯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