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 “十五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的通知

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经信局:

 现将《浙江省“十五五”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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