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控制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制定本 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利用便携式排放测试系统确定轻型汽车实际道路行驶排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的测试 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D 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轿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北京理工大学、厦门环 境保护机动车污染控制技术中心、国家客车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26年5月29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26年9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