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宁波金翔纸业有限公司特种纸制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金翔纸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戚家山街道公园路309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增复合机2台、涂布机1台、淋膜机7台,年增产复合纸1.5万t/a、涂布纸0.6万t/a、淋膜纸15万t/a,同时对原有废气处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项目达产后全厂共计复合机5台、涂布机1台、淋膜机7台,全厂产能为复合纸3.0万t/a、涂布纸0.6万t/a、淋膜纸15万t/a。
二、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置及监测均委托同集团公司宁波亚洲浆纸业有限公司处理。
2、废气治理设施:本项目废弃主要为涂胶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上色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挤塑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涂布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甲醇)、电晕废气(主要污染因子:臭氧)和清理废气(主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
其中,上色废气、涂胶废气、涂布废气及清理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的有组织排放执行《印 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表 1 标准;甲醇的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及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 1996)中表 2 中二级标准;挤塑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5 及表 9 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 9 排放浓度限值”;车间外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
以上废气通过1 套有机废气处理VOC设施和 1 套挤塑废气处理VOC设施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控制措施: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3 类标准(即昼间 65dBA、夜间 55dBA)。车间实墙隔音,高噪声设 备尽量远离厂房边界布置,并已做好防震、减噪措施。
4、固体废物处置:项目(一阶段)固废主要有废纸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水性油墨污泥、废旧灯管和生活垃圾等 。以上均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委托处置。
三、验收监测结果
1、监测时间:2024年1月24日-2024年1月25日
2、监测单位:宁波远大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监测指标: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噪声、雨水排放口、污水排放口
4、监测结果:各项监测数据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详见验收监测报告附件)
四、公众意见征询
为了确保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自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7月4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我司反馈:
联系人:许丹丹
联系电话:0574-86189834
电子邮箱:xudandan@app.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戚家山街道公园路309号
我们将认真对待并及时回复所有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2024年6月6日-2024年7月4日(20个工作日)
六、附件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