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青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聚羧酸母液及5万吨混凝土聚羧酸减水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聚羧酸母液及5万吨混凝土聚羧酸减水剂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宁波青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盘棋山路288号
主要建设内容:租赁位于宁波石化开发区盘棋山路288号宁波市镇海磷肥厂的闲置厂房,实施年产15万吨聚羧酸母液及5万吨混凝土聚羧酸减水剂项目。该项目聚羧酸母液设计产能15万吨/年(1.05万吨/年自用于聚羧酸减水剂的生产,13.95万吨/年外售),聚羧酸减水剂5万吨/年。项目于2022年12月19日得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批复(甬环建〔2022〕46号)。为了提升产品性能,企业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优化了工艺配方,对平面布局、生产设备等进行调整,于2024年10月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编制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实际建设内容与非重大变动分析报告基本一致。
项目于2023年2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工程建成,并于2024年4月~11月投入调试生产,已具备验收条件。本次针对年产15万吨聚羧酸母液及5万吨混凝土聚羧酸减水剂项目及配套的公辅、环保设施进行验收。
主要环保措施:
(一)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巯基丙酸/巯基乙醇投料废气、聚羧酸母液合成尾气、聚羧酸减水剂配置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装车废气等收集后,通过一套“水喷淋+双氧水氧化+碱液喷淋”三级喷淋系统处理达标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生产废水(包括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塔排水、初期雨水)基本直接回用于生产,部分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纳入宁波华清污水处理厂,其余回用于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流程为“pH调节+混凝沉淀+水解酸化+好氧+二沉”,处理能力为10t/d,满足处理要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宁波华清污水处理厂。废水纳管执行该污水处理厂的纳管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 887-2013)的要求,挥发酚和特征因子丙烯酸参照执行《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的要求。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风机、冷却塔、水泵、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等,噪声治理措施基本按环评阶段措施落实。主要降噪治理措施包括:选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对大型的压缩机、风机等设备采取了减振措施;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自建一座危废仓库占地约50m2,储存场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定。目前仅部分固废产生,且已妥善处置,其中巯基乙醇/巯基丙酸桶已由供应商回收,其余废包装材料等危废由宁波大地化工环保有限公司统一处置。
公示期限:2025年2月5日~2025年3月4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查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青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宁波青泽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2025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