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庵东镇庆华泡塑厂(普通合伙) 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慈溪市庵东镇庆华泡塑厂(普通合伙)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市庵东镇庆华泡塑厂(普通合伙)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庵东镇庆华泡塑厂(普通合伙)
建设地点:宁波杭州湾新区庵东镇江南村工业区
建设内容: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
本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生产废水经新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氨氮和总磷满足《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溶解性总固体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控制项目限值(B级),最终经慈溪市北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中的A级标准后排放,其中CODCr、氨氮、总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中的表1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锅炉废气经“多管除尘+袋式除尘+SCR脱硝+钠碱脱硫”处理后通过30m的排气筒DA001排放,废气排放能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气锅炉排放标准”。氨逃逸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同时满足《工业锅炉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178-2021)中“采用SCR脱硝的锅炉宜控制烟气氨逃逸浓度低于2.28mg/m3”的要求。
3、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时的设备运行噪声,针对该类设备噪声,已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利用厂房隔声、加强操作管理及设备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企业对各类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废树脂、炉灰、废包装袋、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滤网收集后外给相关单位作综合利用;废水处理污泥、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了危废贮存场所,危废贮存场所地面已做好防渗、防漏措施,各类危废经收集后定期委托委托宁波市汇聚锦土危废集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收集转运,执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
公示期限:2025年2月7日~2025年3月6日(20个工作日)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庵东镇庆华泡塑厂(普通合伙)
联系人:章仁华 电话:13506747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