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改性工程塑料母粒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6-30

建设单位

舟山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年产7000吨改性工程塑料母粒建设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浙江省岱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盈浦路以西(建筑面积9652m2


建设规模

年产改性聚四氟乙烯3567.9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单体进料和乳化(G1)、聚合(G2)有机废气采用密闭的反应釜和输送管道、输送泵,通过冷凝器回流,不凝气经管道收集;与储罐在收发作业中产生的储罐废气(G3)收集后一同送至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浓缩预处理,然后经RCO燃烧处理,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均经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限值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速率限制后高空排放。

污水站恶臭(G4)设施均加盖密闭,并采取管道收集废气,废气经碱喷淋处理后排气筒高空排放,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2中的速率限制要求。

厂界无组织废气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的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内聚合车间门口的无组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特别排放限值。

2、废水

企业现场各类废水的收集、输送建议采用地上架空或明沟套明管的方式敷设,发生泄露后易于及时发现;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站,经水解调节池+两级水解酸化池+生物倍增多级A/O+臭氧催化氧化反应器+三级生物接触氧化池预处理达到岱山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的纳管标准,再经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厂达标处理后达标排放。

3、噪声

企业采取的措施主要有:加强现场管理、落实设备减震等措施。

4、固废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回收单位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收集后定期委托危废处置公司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


联系人:李会

联系方式:18512142050

舟山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公示日期2025年6月30号-2025年7月29号(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
  • 舟山海宏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7000吨改性工程塑料母粒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