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改性塑料粒子及500吨色母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2025-09-2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吨改性塑料粒子及500吨色母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500吨改性塑料粒子及500吨色母粒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宁波市奉化区滨海万洋众创城B1702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进行改性塑料粒子及色母粒生产,年可产500吨改性塑料粒子及500吨色母粒。
  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热融挤出废气和打样废气。
  (1)投料粉尘

本项目产生的投料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热融挤出废气、打样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热融挤出废气、打样废气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一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生产废水

本项目直接冷却废水每2个月经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

2)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日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纳入污水管网,最终经宁波市奉化区莼湖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

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中间部位,生产时关闭门窗;

选用低噪声电动机,对功率大的设备采取防震隔振、消声措施;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更新,确保所有设备尤其是噪声污染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料头、焦糊料、废包装材料、废样品、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外售相关单位;废活性炭委托宁波洁碳环保有限公司处置。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公示期限:2025922~20251023日(20个工作日)
  公众可登录 https://www.ezhihuan.net/index-main.html查询该项目验收报告。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限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请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忠明
  电话:18058296898


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2025
922


附件
  • (终稿)宁波市塑得丽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项目竣工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 塑得丽环评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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