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地下洞库项目
建设地点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关外路1号
建设规模
建设约120万m3和80万m3的两个丙烷地下洞库,总库容200万m3,年外送丙烷量约316万吨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废气
1、加热炉烟气
本项目依托原有四套丙烷加热炉,每套热负荷为8.92×1012Kcal/hr,8个助燃空气鼓风机二套循环泵(每台327m3/hr),用68%乙二醇及32%水混合物作为加热剂,将低温丙烷加热至+2℃,设计温度为94℃。加热炉使用丙烷作为能源,燃烧温度不高,通常为750℃左右,无需安装低氮燃烧器,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通过25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此外,因丁烷进料温度较高一般不需再次加热,目前丁烷加热炉未使用,处于停用状态。
2、关系企业废水处理站设置有1套处理规模10000m3/h除臭装置,采用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治理工艺,废气经除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该处理装置的臭气收集率为90%,臭气去除率为80%。
3、无组织废气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阀门、泵密封、法兰、连接件等密封点的泄漏。阀门、法兰、泵按要求采用密封性保证的优质设备,减少无组织泄漏量;同时加强密封管理,建立严格的巡回检查、密封台帐和信息反馈制度,通过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漏点,并于厂各处设置气体泄漏侦测器,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自行检测要求定期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动静密封点的无组织监测。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包括渗漏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废水处理流程见下图。
本项目渗漏水主要来自丙烷和丁烷地下洞库集水坑,因直接与丙烷接触,渗漏水中含有丙烷、丁烷、硫化物等污染物。
企业已配备真空-增压处理系统,洞库出来的渗漏水先进入缓冲罐进行气液分离,然后经渗漏水进料泵升压进入真空解析塔,液化气从塔顶真空抽出,经压缩机回注到洞库;处理后的渗漏水由塔底排出,经真空解析塔塔底泵打到东华能源新建污水处理站统一处理。
企业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及生活污水均汇至1600m3高浓度COD储存池的后通过园区公共管廊排至东华能源厂区新建的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输送管线中间不允许有外排点。
东华能源新建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规模为205m3/h,设计中水回用率为60%,采用生化处理系统,包括气浮池、VOC尾气排放系统、膜处理回用,处理达到协议标准后纳入宁波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经污水厂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排海。
3、噪声
本项目设计中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50087-2013);设备采用先进的低噪动力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音、隔声措施,设置隔声效果较好的隔声房,安装隔声窗、消声器等;对空压机、泵等噪声较大的电机加隔声罩。同时,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避免设备不正常运转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废
本项目因不再设置渗漏水处理装置以及配套活性炭吸附装置,目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零件和废抹布、液压设备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生产过程产生的含油废物和生活垃圾等,其中含油废物、废矿物油和含矿物油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废零件和废抹布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均委托宁波市北仑环保固废处置有限公司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本项目固废贮存设施均依托一期,其中一般固废仓库面积10m2,危险废物仓库面积为36m2。其中一般固废仓库已按要求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保要求,同时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规定;危废仓库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污染治理技术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的相关要求进行设置:①暂存场所需设置雨棚、围堰或围墙,不得露天堆放;②暂存场所地面须作硬化处理,并按要求进行防腐、防渗处理;③暂存场所内应设置集液池、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能够将废水、废液纳入废水处理装置;④暂存场所外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上设置危险废物标签;⑤危险废物储存时应分类储存,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⑥用以存放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隙;应设计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所围建的容积不低于堵截最大容器的最大储量或总储量的五分之一;⑦废原料桶存放时,应密封,避免残留挥发性物质挥发污染大气。危险废物包装与储存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规定,在运输转移过程中认真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
联系人:刘卫国
联系方式:17757472511
宁波百地年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18日
公示日期2025年9月18日-2025年10月27日(不少于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