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
2025-09-30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年产300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一阶段)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300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秦渡路289

建设内容:本项目“年产300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于20221215日通过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的审批(慈环建【2022292号)。本项目一阶段于20243月开工建设,于20249月完成一阶段的建设。并于202411月开始进行一阶段项目的运行调试。自202411月调试以来,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稳定,已具备验收条件。因此,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决定组织开展年产300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一阶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验收工作自202411月开始,验收范围为本项目新增的热处理线、超声波清洗线及水性涂覆线。目前,电泳线尚未建设完成。在该生产线建成投用前,原环评中要求在热处理后实施电泳处理的飞轮,现调整为继续采用去烤黄工序进行处理;需进行电泳的碟刹则继续委托外协单位完成表面处理。电泳线将在第二阶段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中进行验收。

项目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气

电泳废气经水喷淋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排放;水性涂覆废气经水喷淋吸附处理后通过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经水喷淋+除湿+油雾净化处理通过现有的1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后现有的315m高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设有5个废气排气筒,并设有规范的采样口。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喷淋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和热处理废水,该废水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调节+混凝沉淀+中和)后纳管排放,处理能力:1.193t/h2865t/a)。新增生活污水经厂区已建的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本项目设置1个生产废水排放口和1个生活污水排放口。

3、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型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加固;加强设备管理和维护,有异常情况时及时检修;合理布置噪声源,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车间的中央;夜间严禁使用高噪声设备。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原料空桶、废超滤膜、废油、污泥、槽渣、废过滤棉、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5、其他

企业已于20241031日完成了排污许可重新登记工作,登记编号为913302827930035428001Z

 

公示期限:2025.09.30-2025.11.03

公众可登录https://www.ezhihuan.net/查询该项目验收调査报告和验收意见。公众对该建设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公示期内向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清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反馈。

建设单位名称: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电话:13906744135

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

20250930


附件
  • RXP2024ZHJ2180宁波普尔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 万套自行车碟刹器及飞轮技改项目(一期)环保竣工验收报告表(最终稿)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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