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Public announcemen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要求,并且由于本项目为码头类项目,为了保证码头装卸、运输扬尘做到稳定达标排放,需要在调试期间不断调整优化扬尘处理设施,同时为了配合船期要求,因此需要合理安排调试时间,我单位舟山恒众环保科技建筑产业示范基地配套码头工程配套环保设施调试日期:
调试日期为2025年12月25日至2026年3月24日
我单位(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一切责任。
建设单位:舟山恒众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时间: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