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慈溪市海塘安澜工程(四灶浦--淞浦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慈溪市海塘安澜工程(四灶浦--淞浦段)项目
建设单位:慈溪市水利局
建设地点:慈溪市徐家浦两侧、周巷西部
建设内容:海塘提标改造总长度为31.751km,其中主海塘段(四灶浦至凇浦)长度为26.9km,设计防潮标准由现状的50年一遇提标至100年一遇(局部试验段300年一遇),其中100年一遇标准海塘长度26.3km,300年一遇的标准海塘长度0.6km,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海塘按允许部分越浪量设计;西部海塘段包括长度800米横堤路面硬化,长度140米接坡道路硬化及长度3911米建塘江西直提路面修复,本次将维持原标准进行路面维修建设(上述长度均含海塘交通桥)。本工程不涉及建设征地与移民安置。
主要环保措施:
1) 废气
项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未在施工现场设置搅拌场及搅拌站,项目在施工期间设置了围挡,未在大风天气进行平整填筑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粉性物料均采取封闭、遮盖措施,减少露天堆放,并定时洒水保证料堆一定的含水量;运输车辆在大风天加盖篷布,道路硬质覆盖并及时清扫,施工现场配水车,在干早多风天气向施工现场洒水降尘:施工期已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加强对施工进程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使用清洁能源,淘汰老旧落后设备,尽量避免空负荷运行,减少废气污放。
2)废水
车辆、设备定期送往附近的专业公司维修、保养,不在施工场地进行。对施工车辆和设备严格管理,施工期间未发生漏油等污染事故;施工现场设置截流沟、隔油沉淀池,对施工范围降水产生的泥浆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施工期间未发生排入附近河道等情况,泥浆水处理后回用于临时道路、施工机械等洒水抑尘,不外排;开挖土方、建筑材料以及弃方等均堆放在远离水体的地方,并对堆场采取防冲刷措施,在堆场四周设置截流沟等措施;定点进行设备及车辆的冲洗,且地面设置硬化防渗地坪并四周设置截流沟和隔油沉淀池,防止废水外流;生活废水依托周边现有卫生设施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
3)噪声
现场施工采用低噪音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并维持施工机械良好的状态,对发出强噪声需要维修的机械,停止使用,及时修理;施工期选择离环境敏感点较远地区集中布置固定噪声源;施工车辆的运行线路和时间已避开噪声敏感区域和噪声敏感时段;施工期已加强施工管理,文明施工,减少施工期不必要的人为噪声。
4)固废
施工单位在施工营地设立了垃圾箱,对生活垃圾采取定点收集,并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建筑垃圾委托取得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许可的企业处置。项目施工期间,基本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对固废进行处理。
5)生态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范围作业,尽可能的缩小施工范围,未对周边生态进行破坏;施工期严格控制机械噪声,夜间未施工;工程开挖区临时料场、推土场等均设置截污沟和集水井,并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完成后,已对临时占地等及时种植新物种实现植被复绿,将生态系统破坏最小化,文明施工。
公示期限: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26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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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慈溪市水利局
联系人:蒋科
电话:13486067848
慈溪市水利局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