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2026-01-08

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

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前童镇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前童镇,总投资4976.18万元,项目迁改天然气管线,迁改新建管道长度2234米,管径813毫米,设计压力6.3兆帕。项目已经获得宁波市宁海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文件编号:宁发改投资〔202578号,项目代码:2505-330226-04-01-394151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保护目标主要为项目周边梅林街道及前童镇的村庄、河流地表水、农田、林地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施工期:主要影响为施工噪声、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固废等。

营运期:主要影响为环境风险等。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废气:采取洒水抑尘、控制车辆装载量并采取密闭或遮盖措施控制扬尘

废水:采取隔油、沉淀处理后达标后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

噪声: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和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禁鸣等措施。

固废:弃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规范处理废弃管道采用注浆及钢板封堵,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建立应急机制体系,制定应急保障计划,加强员工的安全、环保知识和风险事故安全教育,配备应急设备。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甬台温天然气管道(G15沈海高速公路宁波西坞至麻岙岭段改扩建工程影响段)迁改工程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主要在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使废水、噪声等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安全处置,则本项目的建设对环境影响较小,能基本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2618日至2026122日)。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兴五路71

联系人:沈经理     电话:13606810131/0571-89815822

2)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科泰路149

联系人:忻工           电话:13736014883            邮箱:734018727@qq.com

 

 

 

 

 

 

 

 

 

 

 

 公告发布单位: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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