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
2022-01-1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局)、水利(水务)厅(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生态环境部
农业农村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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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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