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事业单位环境影响评价体制改革试点的通知》(环办〔2010〕87号),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为进一步促进环境影响评价(以下简称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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