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
2021-06-28

各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进一步做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环节的监管,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广西实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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