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试行)
2021-05-10

各市生态环境局:
按照生态环境部典型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数据标记和电子督办试点工作部署,为推动自动监测数据应用于环境监管执法,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结合监管实际,组织编制《广西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市督促辖区内试点排污单位落实电子督办工作要求,同时做好帮扶指导。试行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结合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和电子督办规则试行情况适时组织修订。
联系人:龙 安、施显波 0771-5324465
附件:1.广西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试行)
2.广西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试行)编制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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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桂环函〔2021〕736号关于印发《广西火电、水泥和造纸行业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电子督办规则(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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