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及脱硫电价管理的通知
2012-11-19

各市环境保护局、物价局,广西电网公司,各燃煤发电企业:
为加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管理,提高脱硫设施投运率 ,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提高环境质量,确保“十二五”减排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家环保总局《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发改价格〔2007 〕1176)号),环境保护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行业环境保护监管工作的通知》(环发〔2012〕111)号 )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实施方案》(桂政发〔2011〕80 号)的规定,现将加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及脱硫电价管理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0
214·浏览
附件
  • 关于加强燃煤发电企业脱硫设施运行及脱硫电价管理的通知.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