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我省电镀工业园区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本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省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省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省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广东省电镀行业协会、江门市崖门新财富环保工业有限公司、揭阳市表面处理生态工业园有限公司、广东省环境科学学会。
本指标体系由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