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4〕29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内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基本规定、水土保持工程级别划分与设计标准、弃渣场设计、拦渣工程、防洪排导工程、边坡防护工程、降水蓄渗工程、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工程、土地整治工程、植被恢复与建设工程、防风固沙工程、临时防护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程、水土保持施工组织设计、水土保持管理。
本规范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提出并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规划水库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六铺炕北小街2号,邮编:100120)。
本规范主编单位: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电建集团昆明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岳增璧 崔 磊 王兴太 李红星 单 婕 张乃畅 冯 磊 朱永刚 陈胜利 熊 峰 耿相国 权广峰 邹兵华 高 飞 吴文佑 叶三霞 张振师 李 婧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顾洪宾 万文功 薛联芳 陈国柱 陈玉英 张春亮 王治国 刘宪春 陈永柏 舒泽萍 王海龙 赵红卫 金 弈 李 健 戴向荣 赵心畅 蒋 红 张习传 陈平平 马世军 应 丰 郝连安 朴 苓 李仕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