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节约用水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为系列标准,包括火力发电、电子芯片、饮料、钢铁联合、汽车、棉印染、石油炼制、造纸、化工、食品、电器、建材等部分。本部分为DB31/T478的第9部分。本部分提出单位: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供水管理处、上海市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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