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标准 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
2007-03-28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保护环境,为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在达到国家和地方环境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管理水平,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企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标准分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标准也将不断修订,一般三至五年修订一次。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轻工业清洁生产中心。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于2007年3月28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年7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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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20301_2007-3-28_清洁生产标准++造纸工业(漂白化学烧碱法麦草浆生产工艺)_HJT+339-20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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