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经信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17】337号)、《关于电解铝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实施产能置换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信部原【2018】12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山西省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换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8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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