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室内空气中氡的卫生监督监测与管理,防止室内空气中氡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采用闪烁法测定室内空气中氡的浓度。本标准附录A、附录B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安徽省卫生厅提出。本标准由安徽省卫生防疫站、黄山市卫生防疫站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业林、翟云、胡棋、叶玲霞、李国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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