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控制大气污染,我厅委托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牵头编制《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首次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1月14日在网站公示,为时一个月。根据反馈意见,现形成《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于2019年12月18日至2019年12月25日再次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电子邮件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孙雷、杨泗栋
联系电话:0551—63545196、62376686
电子邮箱:645844040@qq.com、ahsdqb@163.com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 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
3.安徽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二次征求意见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