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
1997-11-11

城乡居民有70%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健康密切相关。本标准是以国内多年科研和现场调查成果为基础,并结合国情制定出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标准值和检验方法。
本标准是国家室内空气污染物卫生标准之一。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同济医科大学环境卫生学教研室负责起草;荆沙市卫生防疫站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应晨江、许宜贵、赵美英、石同幸、陈学敏。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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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T+17093-1997+室内空气中细菌总数卫生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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