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
2001-09-30

HJ/T 75—2001《火电厂烟气排放污染物连续监测技术规范》分为11项内容,规定火电厂烟尘、气态污染物的连续监测系统的安装、主要技术指示、监测分析项目、技师保证措施及数据处理、报表、运行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电力公司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轩、朱法华、陶申鑫、潘荔、徐忠、徐志清、陈文燕、王飞、张晏。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01月0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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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30101_2001_火电厂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_HJT+75-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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