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质 河流采样技术指导
1998-08-18

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5667-6: X990《水质采样第六部分:河流和溪流采样指导》。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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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水质+河流采样技术指导(HJT+52-1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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