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 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
1996-06-18

为了对电磁辐射实行有效的环境管理,提高电磁辐射监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局提出,国防科工委航天医学工程研究所、北方交通大学等单位编制。

本导则主要起草人:徐培基、蒋忠涌。

本导则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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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1010001_1996-5-10_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_HJT+10.2-19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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