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城乡居民有70%以上的时间是在室内度过的,故室内空气质量的好坏与人们的身体健康密切相关。本标准编制人员运用多年来对我国城乡居民室内空气污染与健康影响之科研成果的资料为基础.参考我国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GB 1667-89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编制而成。本标准还引用了GB 167-89 居住区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卫生标准的粒径有关规定。平均浓度值是根据我国目前浓度水平、毒性、以及可能性而确定的。本标准确定的日平均最高容许浓度值是以对人体健康危害为根据,规定较严,但通过努力是可以达到并可逐步实施。
本标准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与卫生工程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守仁、王菊凝、吉荣娣张月。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