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按部分发布: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以吸附法为主体;
——第3部分:以生物法为主体。
本部分为本文件的第2部分:以吸附法为主体。
本文件中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浙江工业大学提出。
本文件由浙江省生态与环境修复技术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浙江工业大学、浙江泷赢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金华市萌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瑞鑫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天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铭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安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克利尔环保设备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金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德清华得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创想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永康市广坤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永康市中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温州市京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於建明、成卓韦、孟捷、蔡少卿,华俊杰,刘莹、陈莹钧、曾鲁燕、吴仁余、项万根、凌宏兴、楼楠、黄康康、陈柏校、夏玉坤、何小瑜、王成、周皓、陈官士、吕晓阳、陈祝华。
本文件为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