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执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GB 9663~ 9673- 1996、GB 16153- 1996《公 共场所卫生标准》,加强对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中的方法是与GB 9663~ 9673-1996、GB 16153- 1996相配套的监测检验方法。
本标准第一法为仲裁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市卫生防疫站、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环境卫生监测所、江苏省卫生防疫站、北京市卫生防疫站、广东省卫生防疫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淑兰、陈西平、路金爽、封幼玲、高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