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高等院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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