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推动我省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根据省委 省政府《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发〔2022〕2号)有关要求,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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