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2022-06-29

为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持续改善本省环境空气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联合制定了《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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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水利厅关于发布《河北省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办法》的通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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