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
2022-07-25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两江新区管委会、重庆高新区管委会、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单位:

《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城市管理局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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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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