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贡任。本文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主编单位:上海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同济大学、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山东建筑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
本文件副主编单位:新港热能工程(漳州)有限公司、北京国环汇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远卓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编单位:国家防爆设备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广东)、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青岛西子环保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冶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北京中航机电研究所、湖北科谱瑞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格鼎机电有限公司、山东隆之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厦门曼玛立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湾区(广州)生态环保研究院、北京明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梅思泰克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盈和环境物联科技有限公司、无锡爱德旺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安居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潘赟、焦正、解强、羌宁、许夏高松、费波、张桂芹、高健、陈振芳、张钢锋、何校初、吴克食、杜雅兰、周斌、张翔、沈志成、王连革、姜建厂、王继业、常鹏涛、刘见功、马刚运、王欢、田源、张鸽鸽、
郝玉东、郭超、李娜、王浩、沈懿桐、武保胜、黄云辉、
陈文荫、郭璐璐、周秀峰、崔广涛、冯海深、唐保国、黄健翔、王涛、王翼鹏、曹余庆、朱彦、翁路露、付晓瑞、孙昌泉、颜炳君、何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