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
2022-07-22

本标准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万泰认证有限公司、浙江省经济信息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炜、王诚、张天佑、蒋忠伟、俞灵林、沈佳慧、潘金文、郭慧、杨威、余松骏、谢金鹏、常超、周洁飞、鲁丰乐、伍贤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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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共机构零碳管理与评价规范(DB33_T2515-20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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