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与结果评价,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质检测导则.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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