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2022-08-26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生态环境局:
《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第十四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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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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