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可持续、高质量发展,我厅组织编制了《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现予以印发,请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执行。本导则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工业大学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并在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公开。附件:浙江省农村生活污水绿色处理设施评价导则.pdf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29日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Copyright © 2023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浙公网安备33020302001820号 浙ICP备18055521号-4 Designed By Wanh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