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按照GB/T 1.1- -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颁布实施后,国家或本省发布的相关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本文件未作规定或严于本文件的污染物排放控制项目,应执行其相关文件规定。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本文件由江苏省人民政府2022年9月26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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