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修订及相关工作计划的通知》(建标【2016】248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平面布置,工艺及管道设计,自动控制,公用工程,消防,安全、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等。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1、扩大了适用范围,将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内的汽油、石脑油、航空煤油、溶剂油、芳烃或类似性质油品的装载系统油气回收设施扩大为石油化工、煤化工企业和石油库工程中的易挥发性可燃液体物料储存和装载系统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解决了储罐区和装船系统的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标准的适用问题;
2、根据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环保要求,将油气回收处理设施排放尾气中的有机气体的控制指标要求与相关标准规范相符合;
3、油气收集系统按照储存、装车和装船系统分别进行了规定;
4、增加了储罐区和装船设施油气收集系统的安全措施。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杂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石化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191号A塔,邮政编码:510620)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中国石化工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北京华益高科膜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能环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航天惠利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惠生工程(中国)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油料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王惠勤 姚建军 何龙辉 董继军 孙书周 刘新生 邵瑜 华俊杰 杨光义 袁强 魏新明 宫中昊 郭亚蓬 张彦新 王金良 国忠业 杨哲 刘海 梁斌 王成杰 付兴安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郭俊玲 葛玉春 赵亮 吴开贤 张吉辉 李玉忠 王育富 杨正山 夏喜林 刘全桢 张玉海 孙新宇 莫崇伟 罗武平 王钟晖 李钰 何孝莉 王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