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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