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活性碳纤维吸附-蒸汽脱附溶剂回收装置的设计制造与工程应用,提升装备水平,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活性碳纤维吸附-蒸汽脱附溶剂回收装置的技术性能要求和性能检验方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武汉旭日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先河正源环境治理技术有限公司、青岛华世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苏通碳纤维有限公司、嘉园环保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程杰、杨旭东、汪大闪、范华强、殷硕、梁鹏、陈保磊、于德成、王玉萍、高延明、韩忠娟。
本标准主要审议人员:张杰、王喜芹、羌宁、姜宏、栾志强、马永亮、郝郑平、解强、姚芝茂。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022 年12 月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3 年02 月0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负责管理,由起草单位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相关资料寄送至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标准管理部门(北京市西城区二七剧场路6 号,邮编100045)。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