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
2023-04-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十四五”生态环境监测规划》,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提升生态环境监测现代化水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
295·浏览
附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监测〔2023〕5号).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