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讲堂
Knowledge lecture hall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海油安监办各分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和《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使用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海油安监办)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赵德、吕松松,010-64464010。
附件:1.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2.海洋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重点检查事项清单(试行)
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二司书海油安监办)危险化学品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