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 (试行)
2023-05-3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有关直属单位,有关派出机构,部机关有关司局:

《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已经部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在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工作中结合实际应用。应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向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司反馈。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3年5月16日


0
269·浏览
附件
  • 中国陆域生态基础分区(试行).pdf
返回列表
让环保管理更简单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

易智环小程序
官方微信公众号

免费服务热线

0574-55000367